内部稽核组织
内部稽核,其目的在于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覆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果及效率,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
本公司于民国109 年03 月10 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由稽核主管签报至本公司董事长核定,相关办法内容已揭露于本公司之内规网页专区中。
稽核室执掌
- 稽核工作之规划
- 执行稽核计划编制稽核报告及审核
- 品质管理之稽核工作
- 内部稽核制度之增修与评估
- 内部控制制度之改进建议
- 与各部门间之协调沟通工作
- 专案性稽核作业
内部稽核运作
一、稽核室依据「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之规定拟订年度稽核计划,据以检查公司之内部控制制度,并检附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等作成稽核报告。年度稽核计画应经董事会通过;修正时亦同。
- 六大内控循环
- 品质系统
- 主管机关规定
二、稽核报告陈核后加以追踪,至少按季作成追踪报告至改善为止,以确定相关单位业已及时采取适当之改善措施。
三、稽核报告及追踪报告陈核后,于稽核项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独立董事及监察人查阅。
四、依下列规定之时限完成网路申报作业
- 十二月底前申报次年度之「年度稽核计划」
- 一月底前申报当年度「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员资料」
- 二月底前申报前年度「年度稽核计划执行情形」
- 三月底前申报前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五月底前申报前年度之「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

